精神科醫師會根據國際通用的診斷標準,包括美國精神學會的DSM診斷與統計手冊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),或世界衛生組織的ICD國際疾病診斷標準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),對照患者病史後作出憂鬱症診斷。醫師會參考患者的症狀表現、發病過程、家族病史,做出綜合判斷。
「重度憂鬱症」診斷需符合以下條件,其中(1)及(2)必須符合,總計有5項以上症狀,且持續2週以上時間:
(1)每天大部分時間有憂鬱情緒,心情低落、悲傷或沮喪
(2)每天大部分時間有興趣減退現象
(3)體重或食欲顯著變化
(4)失眠或睡眠過多
(5)精神運動性變化,激動或遲滯
(6)失去活力或疲倦
(7)無價值感或罪惡感
(8)思考、專注或決斷能力減退
(9)反覆出現死亡想法、自殺意念或自殺嚐試。
A -情緒低落
- 對事情不感興趣也無法享受
- 沒有精神而且減少活動
B -比較無法專心
- 減少自尊心和自信心
- 有自責感而且覺得自己沒有價值
- 想法悲觀
- 睡眠思緒顯著變化
- 失去胃口
- 想要傷害自己
• 輕度憂鬱症要有至少兩項 A 和至少兩項 B 的症狀
• 中度憂鬱症要有至少兩項 A 和至少三項 B 的症狀
• 嚴重憂鬱症要有全部三項 A 和至少四項 B 的症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