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HD測試及評估,在網路上有提供多種量表,例如史瓦森(James M. Swanson, Ph.D) 設計的ADHD過動兒家長量表(SNAP IV),然而仍無法取代醫師的診斷,完整的評估可至大醫院兒心科(兒童心智科)求診。
ADD與ADHD診斷,需依據父母、老師和兒童自己的報告以及對兒童的行為觀察和記錄,最後由臨床醫師綜合病史資料、行為觀察和相關測驗做正確的診斷。
1.注意力不足亞型:出現6種或6種以上注意力不足症狀,持續時間6個月以上。
2.過動/衝動亞型:出現6種或6種以上過動/衝動症狀,持續6個月以上,且注意力不足仍為重要臨床徵狀(但少於6項)
3.混合型亞型:出現6種或6種以上注意力不足及過動/衝動的症狀,持續6個月以上。